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
春风拂煦清明节,踏青祭祖念先人。
2024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反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期间廉洁随行、提倡新风、文明祭扫、安全出行,过一个“清明”、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一、突出严的基调,扛稳主体责任。集团班子成员、各项目、各部室及子公司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纪律规定,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要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守纪律要求,倡树文明新风。集团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集团公司廉洁从业八项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新风。清明期间,严禁公款报销私人祭扫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合作伙伴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扫、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名公款吃喝或接受合作伙伴组织的宴请、踏青等;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扫方式,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集团公司党委
2024年4月3日